UL 安全防火概念的百年傳承
十九世紀末,由於品質不良的電線與電器設備充斥於美國許多主要城市,引發連串的重大火災,因而導致人員的傷亡及財物損失。西元1871年10月8日芝加哥發生一場焚城大火(The
Great Chicago Fire),火勢足足延燒了兩天,導致三百人喪生,九萬多人無家可歸,財物損失更高達二億美元。雖然芝加哥城很快地在大火後重建,但是火災造成的人命傷亡卻是無法彌補。威廉.梅瑞爾先生(Mr.
William H. Merrill),即UL 的創始人,意識此一悲劇的發生是可透過安全設備的使用而避免,於是於1894年正式成立「承保電機工程局(Underwriters
Electrical Bureau)」(「國家火險部電機工程局」的前身),並於同年的3月24日,以僅有兩位員工及價值三百五十美元的測試設備核發第一份測試報告。
1901年,UL 公司(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 籌組成立,同時亦建置測試「門窗耐火性能」的測試爐;1903年,UL
進行「門窗的耐火性能測試」,並發行了UL 的第一本測試標準UL 10A "Tin Clad Fire Door"。從1894年創立迄今,UL
防火領域測試已逾百年。
UL 防火認證入門概念
基於火災理論上的分析,火災的安全與預防,必須從起火點的避免(Product Fire Safety),被動式的防止延燒(Fire
Resistance),主動式的火場抑制(Fire Suppression) 及警示(Signal and Alarm
System) 上加以考量。UL 在產品安全驗證上的努力,舉凡家電、電腦產品、暖爐、保險絲、電子控制儀、電線電纜、防火建材、煙霧及一氧化碳警報器、滅火器、自動灑水系統、救生衣及救生圈、防彈玻璃等數以千計的產品,正是基於這樣的理論基礎。
UL 以電氣產品的防火包覆(Fire Enclosure) 及異常及短路操作安全的要求,來達到減少電氣引火的發生;針對材料的燃燒性能測試,提供了減緩火場蔓延及控制燃燒範圍的設計參考,煙熱偵測及警報系統的報警性能的要求使產品安裝後可達到及早警示的功能。此外,水或其它消防系統在火災的主動式抑制,以及建築結構所應用的耐火構造系統所提供的被動式阻隔,可降低火場擴大的風險,利於消防救災人員使用消防滅火系統及個人防護裝備,進一步控制火勢,並進入火場滅火、救助傷患,將火災所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減到最低。
UL 防火部門(Fire Protection Division)
介紹
消防及防火產品涵蓋範圍甚廣,包括建築上的耐火構造、消防使用的滅火系統裝置、滅火器至個人防護裝備。UL 防火部門及實驗室
(Fire Protection Division),相關的認證項目及設備主要可分為下列五大部分:
一、耐火及阻火系統 (Fire Resistance & Containment Systems): 為建築結構體及開孔之相關測試,主要有建築結構(如牆、柱、樑、樓板、樓板併天花板結構)、帷幕牆、防火門窗、防火保險櫃、防火閘門、防火風管構造、穿透孔阻火系統及建築接合結構,相關產品及安全規範如附表一。 |